12月9日,东兴区法院刑庭和法警大队的干警专程来到隆昌县看守所,将因盗窃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的小刘接回内江,并为其捐款捐赠衣服。当日下午,小刘又在法院干警的陪护下,回到了东兴区石子镇的老家。
今年夏天,身无分文的小刘将一个小商店的300元偷去用于日常生活,到案后被关押在隆昌县看守所。在两次的开庭提押过程中,法警们注意到小刘都是只穿着一件十分单薄的白色衣服,冷得浑身发抖,且语言较少。提押法警主动与小刘交流沟通后,了解到,17岁的他从小就没见过自己的生身父母,在随继父母生活期间,继父母整日忙于生计,疏于对小刘的关爱和教育。只读过两年小学的小刘,便随打工的继父母四处奔波,常与社会无业人员混在一起。
眼看小刘的刑期就要到了,其继母又忙于家事,不能到看守所接他。干警们想着小刘一旦走出看守所,又将身无分文,根本无法独自回到内江的家中。12月9日一早,两名干警在看守所接到小刘时,看到他还是穿的那件单薄的白色上衣,脚上连袜子也没有。法警连忙将准备好的羽绒服给小刘穿上,法官则递给小刘200元钱。临近中午,两名干警将小刘送到其继母在城郊的租房时,却是大门紧锁,经联系后,得知其继母已经到广州务工去了。两名干警又将小刘带回办公室,法警宋强自费请小刘吃了一顿可口的饭菜。干警们放弃午休,为小刘买来衣服和鞋袜,陪在小刘身边,耐心做其思想教育工作,并与小刘的爷爷取得了联系。下午4时许,法院两名干警又专程将小刘送回到了石子镇老家。
法院干警的浓浓爱心,真诚无私的关爱,言真意切的教育引导,让身世凄苦的小刘深为感动,满含热泪地向叔叔阿姨们表示一定会吸取教训,改过自新,自立自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会遵纪守法,通过自己的勤奋劳动改变命运,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高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