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至10月底,东兴区地方海事处全面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督查巡查行动。
为顺利开展好此次专项督查巡查行动,东兴区海事处成立3个督查巡查组,对全区有船乡镇、水运企业、营运船舶、涉水施工单位进行全面督查。督查内容主要是检查船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乡镇、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并按“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的要求进行隐患闭环管理。同时,督查是否存在河水污染、是否落实河长制、是否开展环保宣传、船舶是否配备废物回收相关设施等。
据了解,此次专项督查行动旨在集中整治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打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国庆、中秋和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曾志海 钟雨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