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兴区检察院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职能,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法,全面加强对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狠抓车辆安全,坚决杜绝公务车辆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连续十五年无安全事故,有力地保障了检察业务工作。
强化制度建设 夯实车辆管理基础
为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针对车辆管理出现的新情况,始终把制度建设放在前位,用机制和制度管人管车,把制度作为车辆管理的根本保证。一是及时修订完善制度。根据形势的变化和检察业务工作的需要,先后四次修订和完善了《东兴区人民检察院车辆管理制度》。针对公车改革前后的不同情况,不断完善制度措施,明确和规范了车辆分配,车辆管理使用、车辆维修、油料管理、驾驶人员管理等内容。先后出台了《安全承诺制度》、《驾驶员技能考核制度》、《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派车制度》、《油料管理制度》、《车库使用管理制度》、《驾驶考核奖惩办法》等七项规定和制度。从而实现了从人到车的全方位规范,为车辆规范有序的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强化领导严格责任追究。成立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形成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主管部门、驾驶人员齐抓共管的严管局面。将车辆管理使用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每辆公务车的管理责任人及使用责任人,结合派车单不定期对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问责,对违规使用警车酿成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强化安全行车意识 保证服务优质高效
一是强化干警学习。利用全院干警大会,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东兴区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等,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利用发生在各地的涉检交通事故的反面教材对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车、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的意识。为每位干警发放“禁酒令”、“八严禁”等禁令卡片,严禁酒后驾车和私自用车,不准将车辆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严禁滥用警灯、警报器,不开霸王车,自觉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二是筑牢驾驶员安全意识。始终坚持把驾驶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学习、安全教育放在首位,不断给驾驶员充电。强化驾驶员的服务意识,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护,保持车容整洁,及时发现和排除车辆故障,并由计财科牵头,纪检监察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评查小组,不定期对院里所有车辆的性能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周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