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为工作导向。从完善办案机制入手,突出案件受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法律监督等环节机制规范和完善,大胆借鉴、勇于创新,建立了一整套科学的工作机制,建立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办案流程体系,确保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完善优化办案模式监管。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为抓手,强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监控和责任落实,案管和办案部门负责人对分配到各承办人的案件进行适时跟踪和监控,负责督查办案过程中各个廉政环节,形成严密的监控体系,以全面掌握案件情况,防止违法违规办案行为,对发现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及时责任案件承办人整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提升专业化水平。
建立借助社会力量的长效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调配合,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加强与妇联、关工委、共青团委等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系沟通,争取社会各方对未检工作的支持,建立多部门合作及司法借助社会力量的长效机制,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衔接。还以学校为主阵地,通过采取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问、提供法律咨询、调处疏导突出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等措施,切实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落实对未成年人分类指导制度。为全面了解掌握涉案未成年人的个人情况与家庭背景,以便准确判断其可塑性程度,找准教育感化的切入点,认真落实社会调查制度,在查清案件事实基础上,对涉罪未成年人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等情况进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参考,在庭审时充分阐述具体理由和根据后依法提出适当的量刑建议。并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亲情会见、快速办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和未成年被害人同等保护等专门工作机制,在审查逮捕、起诉环节为涉罪未成年人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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