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内江市东兴区院未检干警跟踪帮教的被不起诉学生肖某某,以509分的高考成绩被四川某本科院校录取,其母第一时间将喜讯告诉承办检察官,并就检察官们两年来对肖某某的关心、帮教表示感谢。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认真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采取“4+1”帮教方式对作出不起诉的在校学生开展跟踪帮教,取得较好成效。
2014年10月,该院在办理肖某某等4人抢劫一案中,了解到肖某系内江市某重点中学高一学生,成绩优异,仅因拉不下朋友情面而在旁望风,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态度较好,该院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为使肖某某顺利重返校园,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之中,该院对其启动“4+1”帮教机制,承办人、其法定代理人、老师、同学共同签署了“4+1”帮教协议。在此后两年多里,承办人每个月对肖某某进行一次回访,随时与其母亲“微信”联系,并结合其他三位帮教人员反馈的信息,有针对性的对肖某某开展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帮助其调整心态,重塑信心;利用周末时间邀请肖某某跑步、打羽毛球、观看励志电影,让其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和永不放弃的信念。经过高中三年刻苦努力的学习,肖某某终于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圆了大学梦,并立志做一名物联网工程师,为祖国信息化建设贡献力量。(周静) |